可以选择自己想要的球员(球员应该有选择的权利)


可以选择自己想要的球员(球员应该有选择的权利)


根据CBA的规则,辽宁队只要开出顶薪,郭艾伦就必须接受,否则只能去海外联赛打球。辽宁体育局和球队都不愿意让艾伦走,就是从俱乐部到体育局,都不接受艾伦走。

现在中国篮球界的情况基本是这样,俱乐部和体育局不同意,你就肯定走不了!


可以选择自己想要的球员(球员应该有选择的权利)


我觉得职业球员打球是工作,那既然是工作,合同到期或者不到期,甲方都不能约束乙方的自由,球员有选择的权利!


到处都是封闭自守,换个工作还要体育局出来,运动员也算编制内的了,真幸福,人挪活树挪死,看看其他比郭大牌不知大多少的都在换国家或俱乐部打球,咱自己抱这个大头娃娃当活宝啊

我为郭艾伦叫屈。合同都没了还不能自由转会,这是一个什么样的联赛?郭艾伦!建议你将打一场官司,说不定就会名垂青史。就像博斯曼一样,说不定中国不久以后就会出来一个郭艾伦法案。


可以选择自己想要的球员(球员应该有选择的权利)


球员的合同为什么不能和普通员工的劳动合同一样,提前一个月提出来就可以,目前的劳动法不是这样约定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