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刘浩(1998年,吉林男子惨死饭店,13年后凶手因参加相亲节目暴露被捕)

1998年2月6日,吉林市的一名24岁男子孙某在饭店聚会时因看到吴刚的朋友对一名女子做出调戏的动作,尽管女子十分反感,避之不及,而吴刚的朋友却没有停止自己的行为,试图灌女子酒,使得孙某抱打不平,出面阻止,双方因此发生了争执。

吴刚则与孙某有一层同事关系,都是某娱乐场所的演职人员,但他选择了替朋友出头,并且还动起了手,持刀将孙某杀害了。杀人后,吴刚畏罪潜逃。

杀人犯刘浩(1998年,吉林男子惨死饭店,13年后凶手因参加相亲节目暴露被捕)

警方在接警后迅速赶到了现场,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吴刚,但由于当时的刑侦技术有限,街上的摄像头都没有现今这么多,尽管对吴刚的家庭、亲朋好友等有接触关系的人进行了布控,不过吴刚在作案后断绝了与所有亲人、好友的往来,所以警方迟迟没有追查到吴刚的行踪。

2011年5月,吉林市的警方接到举报,对方声称吴刚出现了,在沈阳,还“高调”参加了一档相亲节目,改名为了刘浩。警方进行了调查比对,确认参加相亲节目的男子刘浩,就是潜逃在外13年的嫌疑人吴刚。

逃亡路上,吴刚害怕被警方盯上,也曾有过一天只吃一个馒头的情况,辗转到了沈阳,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已该名为刘浩的吴刚的心渐渐放了下来,由于自己能歌会跳,还会主持,日子也渐渐好过起来,便想着有个家,于是参加了相亲节目。

在节目中,吴刚展示了一段才艺,并且他的颜值不低,获得了女嘉宾的青睐,牵手成功。本想着通过这档节目更上一层楼,但没想到,警方还盯着他,6月9日,吴刚落网。

杀人犯刘浩(1998年,吉林男子惨死饭店,13年后凶手因参加相亲节目暴露被捕)

被捕后,吴刚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说自己这些年也曾后悔过,有想过投案自首,但他害怕面对自己的亲人,也愧对死者孙某的家人。面对警方,吴刚还讲述了自己不为人知的身世。

吴刚的父母其实是他的养父母,不过养父母对他很好,用心栽培,吴刚的身边也有不少朋友,他很讲义气,那位与孙某发生争执的朋友是个矮个子,想要和做主持的女子发生点什么。

由于吴刚偏向于自己的朋友,也就觉得孙某坏了他朋友的好事,看到孙某与朋友发生争执,还责骂自己的朋友,孙某没有多想就替朋友出头,孙某气愤不已,话也说的难听,其实吴刚朋友的话也说的不好听,但吴刚帮着自己的朋友,只觉得孙某不对,而且在当时,吴刚与前妻刚离婚不久,心情也很差,结果却是掏出了一把刀,刺向了孙某。

案发时,吴刚27岁,与前妻有一个5岁的孩子,案发后,吴刚逃之夭夭,也无可避免地会对养父母以及孩子造成伤害,吴刚的心里明白,反而更不敢去自首,不敢去面对自己的亲人。

杀人犯刘浩(1998年,吉林男子惨死饭店,13年后凶手因参加相亲节目暴露被捕)

而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1998年,吴刚持刀杀害孙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司法实践中,犯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罪,应当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后依法作出了判决,吴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杀人犯刘浩(1998年,吉林男子惨死饭店,13年后凶手因参加相亲节目暴露被捕)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犯罪后逃跑的行为不是法定的从重判决的情节,但在量刑上并不是毫无影响,就比如本案中的情形,吴刚冲动行为酿血案,如果他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可依法从轻处罚,但吴刚却选择了逃跑,而孙某年纪轻轻遇害,凶手逃之夭夭,对死者家属也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对被告吴刚的量刑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吴刚最终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对活着的人也是一种交代。更是警示大家三思而后行,不要做出让自己更加后悔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