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梯门事件(2021年,河北大爷霸占楼梯5年,索要过路费50万,不给钱就砸楼梯)

石家庄市紫御花园内有一道“奇景”:三号楼某单元内住户集体不走寻常路!

有人日常进出家门靠“飞檐走壁”——翻窗爬梯子;有人买房多年愣是不住,而是在外租房度日;有人干脆砸断楼梯,摆开阵势: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这过,留下50万!

这个单元住户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他们又为什么要这样做?咱们接着往下看。

青年男女公然叫骂推搡老两口

2021年10月份某天,石家庄新乐市紫御花园内,一群壮年男男女女挤在三号楼四单元一楼住户门前,一边叫骂一边踢打大门。门内一名满头白发的老大爷吃力地抵住门,阻止门外的人进门。

“咚”地一声,大爷寡不敌众,门被推开了。大爷一夫当关,横在门口,张开手拦住众人。

楼梯门事件(2021年,河北大爷霸占楼梯5年,索要过路费50万,不给钱就砸楼梯)

“赶紧给我出去!你们这群人来我屋里干嘛?”

“一、二楼公家的地方,你凭什么霸占?”

“你这个自私自利的臭老头!”青年女子边骂人边上手推搡老人。

“你再动我一下试试?!”老大爷躲开女子拉扯自己的手,不发一言,但就是挡在门口不让进。

大爷的老伴儿见状,不慌不忙,显然已经习惯了。她进屋拿出一份合同,说:“我们干的都是合法的,一二楼都是我们的。你们有事儿找开发商说去。”

大爷的老伴儿拿出的是一份房屋置换合同,也就是这份合同引发了这一起冲突。

楼梯门事件(2021年,河北大爷霸占楼梯5年,索要过路费50万,不给钱就砸楼梯)

住在一楼的老两口,大爷姓路,他的老伴儿姓孟。早在六七年前,他们同新乐市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就是紫御花园的开发商签署了房屋置换协议。

协议规定:一楼的路大爷两口子自愿将自己的土地和房屋交给甲方,即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开发。房地产公司置换给老两口的房屋面积南北宽6.55米。甲方建设完成后,一楼二楼全部给乙方。

既然如此,这群壮年男女到底凭什么要对这家人恶言相向,还要打上门去欺负人家两口子,还嚷嚷着一二楼是公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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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五年,有家难回

只要退出老两口的家,环顾整个单元门,就能看到,四单元这个单元门跟其他地方的还真不一样。

单元进出口被堵住封死,进出只有一条通道——路大爷家的前院。如果你有幸获得路大爷的允许,从他的家内进入楼道,你也别想上楼。因为一二层楼梯全被砸断了,连楼梯扶手都被拆走了,只有封在水泥内的钢筋和砸碎的水泥可怜巴巴地堆在楼道里。

整个单元内的情况就是一句话,要往三楼以上走,除非会飞。

刚刚冲在前面推搡路大爷的年轻女子姓徐,独自一人时徐女士急得眼泪都快下来了。跟她交谈的话,你会发现徐女士并不是蛮不讲理,会欺负老人的人。那她刚刚那是干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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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女士说,这房子是他们订婚的时候买的,本想作为婚房。结果一直是有家进不去,只能在外租住在50平米的小房子里。到现在五六年了,孩子都大了,他们一家别说装修了,甚至没进新房子住一天!就因为没楼梯,根本进不去家门。

另一位参与堵门的年轻男人也忍不住叹了口气,根本没有刚才的气势汹汹,反而满面愁容。他说,他家住在五层,房子买来是给孩子做学区房的。这下好了,孩子上学迟迟没有着落。

难道这个单元,除了霸着楼梯的路姓两口子,就没人能住了吗?还真有。四楼用户就住在自己家里。那他们是怎么回家的呢?

四楼用户要回家,先进入二号楼四单元,爬上三层,通过楼梯过道的窗户翻到外层大平台上;然后穿过平台,走到对面三号楼四单元自家窗户底下,通过攀爬一架两三米高的梯子,翻窗回家。他们家的老人,曾经因为腿脚不便,翻窗的时候把腿摔骨折了。

楼梯门事件(2021年,河北大爷霸占楼梯5年,索要过路费50万,不给钱就砸楼梯)

四楼用户直言,他们实在是没办法。为了买这套房子,他们全家举债,现在还每月还房贷。除了这里,他们无家可归,无处安身。

迄今为止,距离四单元三到七层的用户买下房子、办好手续、收到钥匙,过去五年多了,而他们却一直进不去自己的家门。让他们有家难回的人,就是刚刚看上去“备受欺负”的白发老人路大爷两口子。

两口子手持置换合同,以一二层是其私有财产为理由,挥起大锤,砸烂楼梯,截断了三层以上住户的回家之路。这一截,就是五年,让人有家归不得。

一二层楼梯到底归谁?路姓老两口为什么敢理直气壮地放话“要想回家,给我们50万”?

楼梯门事件(2021年,河北大爷霸占楼梯5年,索要过路费50万,不给钱就砸楼梯)

罪魁祸首是踢皮球的人

法治社会下,老百姓都学会了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由于回家的唯一通道被截断,4单元三到七层用户于2016年,用一纸诉状将恶意截断楼梯,破坏公共资源的路大爷老两口告上了法庭。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之规定,判决被告路某于判决书生效后二十日内将楼梯口及楼梯内障碍物予以清除并恢复楼梯及供电设施原状。

这之后,当地执法部门强制修复了楼梯。但三到七层用户高兴了没多久,就发现刚修复好的楼梯又被砸断了。楼道内还赫然写着:禁止通行,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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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记者上门采访路家两口子,问楼梯是不是他们破坏的。结果路大爷面对镜头,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说:“别管谁砸的,我也不知道谁砸的,反正这两层就是我的。”

而路大爷的老伴儿则不留神说漏了嘴:“开发商给我们置换的就是一二层,这边整个就是属于我们的。他们没经过我们同意,就在我们的面积上盖了楼梯,我们砸了是理所应当的。”

面对记者问:“你们拆了,三楼到七楼的住户怎么走,怎么回家啊?”

路姓两口子回答:“我们又不知道他们还要加盖三到七层。他们怎么安排那些人回自己的住地是他们的事儿,我们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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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三楼住户则一语道破天机:“那两口子对开发商给他们的面积不满,就让我们也不好过,想绑架我们跟他们一起闹开发商。”

三楼到七楼的住户拿起了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可法院强制执行也架不住地头蛇的赖皮胡闹。为了能尽快回家,这几层的住户也请求物业给予协调。物业说自己没有执法权,只能将双方约在一起调解。

心力交瘁的三楼到七楼住户,通过物业协调,为了能住得痛痛快快,咬咬牙凑了二十万,想补偿路姓两口子,让这件事儿赶紧过去。结果老两口放话:“非五十万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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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路姓两口子的狮子大开口,住户们只好联系记者,找到矛盾源头开发商——新乐市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知道,追根究底,还是开发商这边实际交付面积缩水,才导致路姓老两口心有不忿,用了损人不利己的方式维权。

而润泽房地产的负责人是这样回应的:“我们当时设计的就是公用楼梯。置换给那户人家的面积也够了。楼梯又不是我们公司砸的,他们怎么闹都跟我们没关系啊。”

正当罪魁祸首忙着踢皮球的时候,路姓两口子也玩起来恶人先告状。他们对新乐市人民法院审理结果不服,上诉至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然而,法律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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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判决大快人心,然而这个2017年7月就做出的公正判决,却一直没有得到执行。直到2021年记者前去实地采访时,楼梯依然处于毁坏状态,路姓老两口依然叫嚣:“我管你怎么判决,这就是我的地方。”

面对无赖,法律才是有力的武器

让我们梳理一下这件纠纷的始末,可以发现,一楼的住户路姓两口子也是受害者。开发商在合同里玩猫腻,他们被套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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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换协议约定:路某将所有房屋、院落及所占用的土地交给新乐市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新乐市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置换给路某的房屋面积南北宽6.55米,东西长度以南侧实际已建成的长度为准,建设完成后一楼、二楼全部给路某。

交付时,路某两口子发现,房屋面积跟置换协议不符,而加上楼梯面积之后,实得面积才跟协议相符。也许他们也知道楼梯不属于自己所有,但是自己过得不好,那别人也别想好过。于是他就在楼梯口来了一出“设卡抢钱”。

不管路姓两口子的目的是不是挟其他用户,一起闹开发商,以达到自己的利益诉求,他的行为都是不对的。他们不仅侵犯了其他住户的权益,甚至有可能违反刑法,被追负刑责。

楼梯门事件(2021年,河北大爷霸占楼梯5年,索要过路费50万,不给钱就砸楼梯)

这件纠纷的一审法院新乐市人民法院认定,路姓一家的一二层房屋,同三到七层住户的房屋为异产毗连房屋。异产毗连房屋的一方所有人或使用人超越权利范围,侵害他方利益的,应停止侵害,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根据这种规定,路某擅自多次将共用楼梯的防盗门、楼梯、供电设施损坏并将楼梯门封堵,其行为损害了其他住户的合法权益,他依法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路姓两口子继续以自己有合同为由,不执行已经生效的判决,有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而同时,擅自砸坏楼梯损毁公共财物,路姓两口子可能会面临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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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路家两口子本身是属于被侵犯合法权益的人。面对他们的利益诉求,法院在判决书中也为他们支了招儿。新乐市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写道:路某应当向新乐市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另行主张权利。

普通百姓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时,应当相信国家、相信法律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而不是将自己的损失转嫁他人。路姓两口子若是执迷不悟,可能不但自己的合法权利得不到维护,还会从受害者变成施害者,甚至阶下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