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电费缴纳方式未变,分时电价仅适用于申请户

大皖新闻报道:济南电费缴纳方式未变,分时电价仅适用于申请户
最近,一条关于“济南电费缴纳方式将由阶梯电价改为分时电价”的消息在网上引起了广泛关注。该消息称,由于分时电价在不同时间段电价差别较大,居民需要合理安排用电时间,以便节省电费。这个说法是否属实呢?搜狗截图20230611092022.jpg
国网山东电力营销部营业处的王旭东告诉记者,目前,山东地区的城乡居民用户(即“一户一表”用户)仍然采用目录销售电价,电费价格没有上涨。这适用于那些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用户。
经记者查询发现,自6月1日起,电费经历了一轮新的调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表示,对于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仍然执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这意味着此次调整并未涉及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方面的调整。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期的通知,电费调整的对象是工商业用户,而济南地区的居民生活用电仍然执行目录销售电价,网上流传的说法是不实的。”王旭东说道。
国网济南供电公司的电价专责陈希介绍说,目前居民生活用电采用的是阶梯电价,每年用电量分为三个档次,电费随用电量递增。第一档是每户每年用电2520度及以下的部分,电价为0.5469元/度;第二档是每户每年用电2520度至4800度的部分,电价为0.5969元/度;第三档是每户每年用电超过4800度的部分,电价为0.8469元/度。
那么什么是分时电价,它是如何确定的呢?“居民分时电价政策是在现行阶梯电价标准基础上制定的,峰段电价每度提高0.03元,谷段电价降低0.17元。例如,第一档的峰段电价为0.5769元/度,谷段电价为0.3769元/度;第二和第三档的峰段和谷段电价在第一档的基础上分别提高0.05元/度和0.3元/度。在采暖季期间,谷段电价降低0.17元,即第一档的峰段电价为0.5769元/度,谷段电价为0.3469元/度,而第二和第三档的峰段和谷段电价则保持不变。”国网山东电力营销服务中心的吴雪霞解释道。
居民家庭是否可以选择分时电价?吴雪霞表示,居民家庭可以选择执行分时电价政策,即“错峰用电”,但需要提前向供电公司申请办理。目前,山东省的居民分时电价政策将峰段时段设定为8:00至22:00,谷段时段设定为22:00至次日8:00。而在采暖季期间(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峰段时段调整为8:00至20:00,谷段时段为20:00至次日8:00。
对于普通居民所关心的“选择分时电价是否更经济”的问题,吴雪霞表示,对于大多数上班族来说,选择分时电价无疑可以节省电费,具体节省多少需要进行具体测算。为了方便居民进行测算,国网山东电力将在其“网上国网”手机APP上推出“惠用电”便民服务功能,该功能预计近期上线。届时,居民可以通过一键测算,了解分时电价实施前后的电费差额,根据测算结果自行决定是否办理分时电价业务。(经济日报记者 王金虎)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