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铁警处罚男子:霸占高铁座位拒绝让座,行拘5日

据济南铁路公安处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警情通报,2023年6月5日10时许,一位名叫岳某某(男,64岁)的旅客在乘坐G345次列车时霸占他人座位,并且不听从列车工作人员的劝阻,拒绝让座。这一行为被认定为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的违法行为。1.jp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铁路公安机关对岳某某做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此次处罚是铁路公安机关对维护公共秩序和保障乘客权益的有力行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秩序和井然是确保旅途安全和舒适的基本要求。霸占他人座位不仅影响其他乘客的正常出行,也违背了公共秩序的原则。因此,铁路公安机关对此类违法行为持零容忍的态度,通过处罚维护了公共交通秩序的正常运行。
此次警情通报的发布也提醒了乘客们在出行中应遵守相关规定,尊重他人权益,共同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希望通过此类处罚能够起到警示作用,促使更多的乘客自觉遵守秩序,共同维护公共交通的和谐与安全。
铁路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对公共交通工具上的治安管理工作,为乘客提供更加安全、舒适的出行环境,确保公共交通的正常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