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东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家东因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开除党籍和公职,并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据通报,陈家东先后收受礼品折合共计72万余元,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的宴请,盲目决策新建6座驿站,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最终沦为“半拉子工程”,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1.jpg
陈家东曾任福建省林业厅厅长、福建省宁德市委副书记、福建省宁德市市长、福建省漳州市委书记、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和主任等职务,但在其任职期间,丧失理想信念,为谋求个人职务升迁,用公权力为利益集团服务,严重污染政治生态,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最终被查处。
此次通报披露了陈家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具体情况,也再次强调了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促进廉洁政治建设,维护党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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