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做出决定(快评丨法考生起诉司法局,为自己维权是法律人应有素养)

现代法治社会的运行、法治政府的建立、法律决定的作出,本质逻辑落脚点都是法律本身,关乎着程序与实体正义,事实与证据认定,从不是执法者的一言堂

据报道,90后女孩林颖从2020年开始,通过两年的努力,在2021年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她向居住地福州的司法局提交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但福州市司法局发来《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理由是,按照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要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员要在当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在本年度内取得本科毕业证。而林颖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时间是2021年6月30日,不符合报名条件。

林颖因为配合疫情防控,错过了线下申报毕业的时间,直到2021年才拿到毕业证书。她认为,自己没有在规定时间拿到毕业证并不是自身原因,因而起诉了福州市司法局。近日,法院一审判决,撤销福州市司法局的“不予受理通知”,并要求福州市司法局重新处理林颖的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司法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从个案角度,目前结果暂无最终定论,只是法院对司法局没有受理本身程序违法的确认,而不是实体上的判断,行政诉讼的结果可能还需要一定时间争取,林颖能否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尚不可知。

但是,法考生鼓起勇气,运用所学知识,为自己维权,本身就是法律人应有的职业素养。只有这样,如果她将来做检察官时,才能鼓起勇气与犯罪行为做出斗争;她将来做法官时,才有决心与理性做出公正判决;她将来做律师时,才会尽可能地为当事人利益奋力到底。从品格和专业角度,她值得鼓励。

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法治社会中,行政机关的严格与包容。相关司法局没有以审批者、管理者、普法者的身份自居,而以被告的身份应诉出庭,积极搜集证据,行使自己的法定职权。他们作出决定,依照的是规章制度,而不是个人意志。

在既往的观念里,人们可能常怀有“民不与官斗”的顾虑,似乎官方就是高高在上、不可反对的,而现代法治社会的运行、法治政府的建立、法律决定的作出,本质逻辑落脚点都是法律本身,关乎着程序与实体正义,事实与证据认定,从不是执法者的一言堂。除了行政诉讼这一司法途径纠正错误决定外,国家还设立了行政调解制度、行政复议制度,去进行系统内部的纠正与救济,可见公权力本身的自省。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刘京成

编辑 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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