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老人山东旅游意外事件:审判结果揭晓

1.事件背景

近期,一起涉及四川老人刘婆婆在山东旅游中不幸去世的事件备受关注。刘婆婆与两个女儿组团前往山东旅游,但在旅途中突发状况,清晨被同住游客发现无法唤醒,最终确认死亡。事后,刘婆婆的两个女儿将旅行社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13万余元,并额外索赔2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2.审判过程

涪城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并最终得出结论:山东某旅行社并不存在对刘婆婆死亡的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审理中强调,刘婆婆的死因是由于自身疾病导致的心源性猝死。判断是否存在过错的关键在于旅行社的旅游行程是否对刘婆婆的疾病构成诱发因素,以及是否存在救助不及时等情形。搜狗截图20240218141434.jpg

3.审判结果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山东旅行社在组织旅行过程中并未存在过错。首先,旅游行程涵盖了济南大明湖和黑虎泉等景点,这两处景点地势平坦,活动强度适宜老年人。其次,在游玩结束后,旅行社还安排了较长的休息时间,保障游客的身体状况。对于是否存在救助不及时的问题,法院认为刘婆婆在入住酒店后并未表现异常,因此旅行社无法预知她会在睡梦中突发状况。

4.审理法官观点

审理法官表示,本案中,刘婆婆的离世是因为自身疾病,属于意外事件。在民事案件中,原告需要充分证明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结果、过错、因果关系等。由于旅行社并未存在对老人死亡的过错,要求其赔偿责任不具备法律依据。

5.二审结果

一审判决后,刘婆婆的两个女儿不满意提起上诉。然而,经过二审法院审理,维持了原判,确认山东旅行社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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